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區別: 企業的注冊資本是指為設立企業而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資本總額,為投資方認繳的出資總額之和。注冊資本是投資者對本企業承擔風險和分享利潤的依據。企業的投資總額,是指按照企業合同、章程規定的生產規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設資金和生產流動資金的總和。投資總額中除注冊資本之外,還包括借入資金。 合資企業的注冊資本和投資總額應保持一定的比例,兩者的比例如下: (1) 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下(含300萬美元),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7/10; (2) 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上至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2,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210萬美元; (3) 投資總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至3000萬美元(含3000萬美元),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2/5,其中投資總額在125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萬美元; 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3,其中投資總額在360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200萬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