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積極穩妥推進省屬關停企業出清工作,在26日舉行的第二次全省國有“僵尸企業”處置工作聯席會議上,首批16家省屬國有企業集團以及中山、江門等國有企業代表與廣東省股權托管中心簽訂集中托管協議,標志著我省國有“僵尸企業”出清工作進入實質性的整體推進階段并取得重大突破。 預計到2016年底,省屬383戶關停企業基本出清,歷史遺留問題得到根本性解決,有價值資產得到有效處置。 關停企業涉及資產逾80億元,涉及人員3849人 據省國資委統計,此輪16家省屬企業下屬關停企業共計383戶,需要進入托管中心實施集中托管的關停企業383戶。其中整體托管260戶,自行出清123戶,托管涉及資產80.33億元,涉及人員3849人。整體托管中,涉及機場、廣業、廣晟、航運、廣物、建工、廣新、旅控、絲紡、水電、鐵投等11家省屬企業。 省產權集團所屬的廣東省股權托管中心是省屬企業開展“僵尸企業”出清重組的統一對接窗口和專業處置平臺,是有效防范風險、提升出清效率的重要實施平臺。 省產權集團董事長劉聞表示,僵尸企業出清重組工作政策性強,歷史遺留問題多、情況復雜,出清任務重時間緊,且每家企業的特點和問題又不盡相同。僵尸企業通過省股權托管中心專業的服務平臺進行集中處置,將對加快推進僵尸企業出清重組工作,規范企業處置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順利完成出清重組任務,探索出一條新的出清路徑,對僵尸企業的出清重組具有較大的示范意義。 按照方案,省股權托管中心與省屬企業簽訂關停企業框架協議,確定省屬企業下屬383家關停企業進場,統一到托管中心集中托管后,省屬關停企業根據省股權托管中心的要求遞交托管資料。省股權托管中心將對托管企業逐戶進行梳理和分析,對企業所存在的問題進行分類和匯總,同時借助專業顧問團隊的協助,共同為省屬關停企業提供出清建議和意見,制定一企一策方案。 此后,根據關停企業的實際情況,預計10月下旬,將最終確定托管的模式以及服務模式,簽訂分類服務協議(補充托管協議)。11月上旬,省股權托管中心將向省國資委、聯席會議反饋關停企業的出清難點問題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意見, 由此,12月底前,我省將根據梳理、診斷的情況,區分關停企業的兼并重組、解散清算、破產清算等不同出清類型,辦理相應的資產和債務處置以及銀行賬戶注銷等手續,將工商注銷類企業移交工商局注銷、將破產清算類企業移交法院立案,從而完成集中出清工作。 四項專業處置措施 進行“僵尸企業”出清 劉聞介紹,為實現上述出清工作規范化、處置工作陽光化、處置效益最優化,省產權集團將采取運用投行模式實現市場處置、建立風險管控強化規范處置、利用信息和數據支撐精準高效處置、對整合內部資源提供組織保障等四項專業處置措施進行出清工作。 首先是運用投行模式實現市場處置。據悉,省產權集團聘請了北京大學教授曹和平作為首席經濟學家,并引進國內知名的綜合性金融服務投行團隊,以及國內一流的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配套機構,根據分類梳理和企業診斷的情況,為企業提供清算、審計、評估、資產轉讓、資產置換、股權改制等各類專業化服務。 從而深度挖掘企業潛在價值,探索資產管理、基金產品、信托計劃等投融資模式運用渠道,“這樣將有效減少出清工作的困難和阻礙,提高出清效率,提升處置平臺市場化、專業化服務水平!眲⒙務f。 建立風險管控強化規范處置方面,劉聞表示,省產權集團專門成立了政策研究部門,由內部風險管理部門與外部法律顧問共同組成,對涉及“僵尸企業”出清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匯編和研究,制定內部“僵尸企業”托管處置風險管理方案,建立各項工作細則、操作手冊和相關制度,制訂各類文件模板,形成內部制度匯編,為出清工作的規范開展奠定基礎。 記者了解到,日前,省產權集團與廣東省國有企業法律顧問協會等開展了國有企業出清重組“僵尸企業”法律問題的課題研究。研究組抽取244家省屬和地市國有企業樣本,走訪廣東省兩級法院及其他相關部門開展實地調研。研究組由此將形成國內第一份地方性“僵尸企業”法律問題研究報告,對全國“僵尸企業”出清具有借鑒意義。 同時,我省還進一步利用信息和數據支撐精準高效處置“僵尸企業”。據了解,由于出清工作涉及問題較復雜,統一處置難度較高,為提高出清工作的精準度和效率,省產權集團引進和開發了國內先進的托管工作系統和股權登記系統,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僵尸企業”信息管理系統,通過收集企業信息和數據,對關鍵風險點進行預警和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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